E-2签证是1952年美国通过移民与国籍法后,开始发放的“条约投资者签证”,是一种长期、可持续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
E-2签证投资者必须是数十个与美国签订双边贸易条约和航海条约的公民。
中国护照不能申请,因为中国不是美国的条约投资者协定国。(双边投资条约并不容易签订)
投资人需要在美国创立或购买公司,为美国创造工作机会,为美国经济注入资金,并保障其正常盈利。
申请人一般在其永久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从申请到签发只需三个月或更短。
E-2签证发放没有任何名额限制(因为是长期签证;而美国移民签证有明确严格的配额),所以也没有任何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