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申请方式
通过亲属移民获得绿卡
- 美国公民的近亲属:包括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21岁以上公民的父母
- 美国公民其他亲属(需要排期):包括21岁以上未婚子女、任何年纪已婚子女、21岁以上公民的兄弟姐妹
- 美国PR的家庭成员:包括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 特殊情况亲属移民:受虐配偶和子女、未婚夫/妻和其子女、美国出生的外国外交官子女、持有V签证等待绿卡的配偶子女、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
通过雇佣方式获得绿卡
- 通过工作方式:基于美国雇主的长期工作offer,该类别大多需要雇主申请劳工许可,并提交Form I-140
- 通过投资方式:投资100万美金/50万美金(偏远地区),并创造10个工作机会
- 通过自己申请:EB-1A杰出人才类别,EB-2国家利益豁免NIW
- 通过特殊工作:许多专业工作经验可以帮助申请人获得绿卡,包括:阿富汗/伊拉克语翻译、广播电视工作者、国际组织雇员、帮助美国政府工作的伊拉克雇员、北大西洋公约非移民、巴拿马运河区工作人员、国家利益豁免医师、宗教工作者。
通过难民身份获得绿卡
- 难民和政治避难者的家属:入境美国一年后可以申请绿卡
- 美国政治避难者:获得庇护权以后一年可以申请绿卡
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绿卡
- 抽签移民签证:也叫多元化移民签证(Diversity Immigrant Visa Program,简称DV Program),每年名额为50,000人。
- K类非移民签证:未婚夫/妻和其子女可以申请K1/K2签证,3个月内在美国完婚,将来转绿卡。
- 合法移民家庭权益:申请人必须在2001年4月30日前提交了劳工纸申请,或者是2001年4月30日前提交的I-130或I-140表的受益人。大部分通过245(i)申请绿卡的人要多交1000元,要填写I-485表的附表A。
- 特殊未成年人:被虐待、遗弃、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EB-4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IJ)项目获得绿卡,并且永远不能为父母申请绿卡,21岁以后可以为兄弟姐妹申请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