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申请者在申请阶段需要购买或者租赁房产吗?
A1:不需要。原则上申请人在收到批准信之后才需要购买或者租赁房产。
Q2:第一个五年里主申请人可以出售或者停止租赁符合条件已申报房产,替换成另一个合格房产吗?
A2:可以。在第一个五年里,主申请人可以出售房产,再购买或者租赁新的房产,只要一直满足关于房产的要求即可,但申请人必须通知律师告知马耳他身份局,且其新购买或者租赁的合法房产的协议必须提交给马耳他身份局作为证据。
Q3:主申请人在第一个五年里如果决定购买房产,必须保证自己不会出售房产吗?
A3:不是,主申请人不用承诺自己不会出售房产,只要有另一个合法房产代替,就可以出售。监控基本发生在第一个5年,通过提交表单MRVP5——官方承诺表,由主申请人和代理签署,并且代理向马耳他身份局提交。
Q4:主申请人可以先租赁,然后再购买合法房产吗?
A4:可以,租金不低于1万欧元/年,租赁期不少于60个月即可。
Q5:马耳他国债投资移民,具体的投资条件有哪些?
A5:马耳他国债投资移民具体投资条件如下:
(1)投资购买25万欧国债,为期5年,到期带息赎回;
(2)租赁房产(租金≥1万欧元/年),不少于5年;或
(3)购买房产,持有5年:戈佐岛或马耳他南部地区至少投资27万欧元,马耳他主岛至少投资32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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