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英语:Commonwealth of Nations,原名: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个以英国为主导的国家联合体,由54个主权国家(含属地)所组成,成员大多为前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或附属国。该组织元首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同时身兼英联邦王国内的16国的国家元首。
英联邦组成:
英联邦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前身是英帝国,由英国及其自治领和其他已独立的前殖民地、附属国组成:
英联邦秘书处:
英联邦没有书面章程,也没有中央政府。1965年,各成员国政府首脑决定在伦敦设立秘书处。英联邦秘书处是英联邦的行政机构,同时也承担各成员国间交流和协商的工作。
主权国
各个主权国都是志愿加入英联邦的,也可随时退出英联邦。附属国在独立后可自行决定是以主权国身份(若得到其他成员国的承认)留在英联邦还是退出英联邦。
各个主权国都是由其民选政府管治,内政和外交完全独立。
附属国
尚未实现完全自治的领地成为附属国。英国的附属国基本上全部都在逐步走向全面自治,他们拥有独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系统。除了英国附属国之外,还有一些受其他成员国管治的领地。
英联邦成员共53个,分别为:
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哈马、孟加拉国、巴巴多斯、伯利兹、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加拿大、塞浦路斯、多米尼加联邦、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印度、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南非、莱索托、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与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英国、瓦努阿图、赞比亚、巴基斯坦、卢旺达。
英联邦组织机构:
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前身为帝国会议,1944年易名为英联邦总理会议,1975年改现名。通常两年举行一次,以前一直在伦敦举行, 1966年起轮流在成员国举行,由东道国政府首脑主持。会议不通过决议,会议发表的总原则对与会国无约束力。
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1978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讨论共同关心的地区性问题。
英联邦部长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的有教育部长会议,卫生部长会议、司法部长会议和电信部长会议;不定期举行的有贸易和经济会议、青年会议、工业合作会议、农业会议等。
英联邦秘书处:1965年成立,负责组织成员国间的协商和合作、交流情况、组织会议等。秘书长每五年改选一次,可连任。
英联邦基金会及其他组织:英联邦基金会成立于1966年,1983年改组成一个国际基金组织,资金由成员国政府提供,用于推动英联邦内专业及其他非政府间的更密切的合作。英联邦研究所主要靠英政府资助,通过举办展览、讲座、放映电影、开放图书馆等活动促进人们对英联邦的了解。此外,还有一些专业性组织,如英联邦议会协会、英联邦新闻联盟、英联邦广播协会、英联邦青年交流理事会、英联邦体育运动联合会和英联邦艺术协会等。
英联邦元首: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英联邦的元首,她是成员国自由和平等联合的象征。除了有自己君主的成员国(如马来西亚)和实行共和制或总统制(如印度)的成员国,伊丽莎白二世是其他所有成员国的女王,总督代表她出驻在这些成员国(英国除外)。女王根据相关成员国政府的推荐任命总督。成员国之间互派高级专员(不是大使)为外交代表
英联邦的作用:
英联邦是国际合作的一种独特试验,促进来自不同种族、文化和环境的民族之间的协作。各成员国享有平等地位,但在处理英联邦事务上英国常扮演主角。
成员国在许多领域进行商讨和合作,包括贸易、金融、国防、教育、技术、科研、法律、医药和农业。但是成员国享有的主要利益为各种贸易协议和资本投资配置带来的经济效用。
英国和其他富裕的老成员国是新加入或贫穷成员国工业发展的主要资本来源。援助计划由英联邦开发公司(CDC) 等机构执行。
有些成员国根据英联邦特惠制互相实行关税优惠,以促进互相之间的贸易往来。1973年,英国加入欧共体(今欧盟),退出了英联邦特惠制。根据协定,其他英联邦成员国可以与欧盟协商特别的贸易协议。